生态环境碑林分局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行动,在检查执法中促进练兵成效
以“练精兵、创佳绩、争先进”为目标,生态环境碑林分局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针对大练兵重点内容,丰富活动方式,集中力量解决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通过战练结合、锤炼队伍,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厅和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生态环境碑林分局于8月26日至27日在辖区组织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专项检查行动,查找和严厉打击涉ODS、特别是聚氨酯硬泡发泡剂CFC-11(三氯一氟甲烷)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
一、组织学习培训,为专项执法行动打牢基础。为了掌握本次行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故在执法行动前,我局监察大队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对通知内涉及的HCFCS氢氯氟碳化物、CFCS氯氟烃、CFC-11三氯一氟甲烷等物质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后将破坏臭氧层的情况进行了查询、了解和培训。随后,我们将此次的专项行动与信访投诉、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以CTC副产品为重点关注对象,以涉CFC-11生产销售企业、CFC-11下游产品组合聚醚(俗称“白料”,包括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等)和聚氨酯(PU)泡沫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涉及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排查过程中,注重查明生产、使用情况,并根据线索追溯来源,锁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ODS(特别是CFC-11)的企业和个人。二、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经过排查核实:碑林区没有涉及四氯化碳(CTC)副产品、三氯一氟甲烷(CFC-11)及下游产品组合聚醚、聚氨酯(PU)泡沫等生产企业。但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碑林区兴庆路北段路西永乐路至柿园路中间有20余家以销售为主、维修为辅的涉及空调、冰箱、冷库等产品配件、配料的商铺,以上商铺现场均为办公、销售,不涉及生产。三、继续加强摸排,为打赢臭氧保卫战奠定基础。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对全区涉ODS企业进行了一个全面的摸底,掌握了ODS企业在辖区分布的基本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涉ODS企业非法生产使用CFC-11及下游产品组合聚醚、聚氨酯(PU)泡沫、四氯化碳(CTC)等物质的排查,同时加强对涉及销售该类产品的商户的宣传工作,确保涉及的销售商户按照规定销售符合国家规定允许的产品,要求各销售商户严格按照规定采购产品,降低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量、消耗量,为打赢臭氧保护战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