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越航置业有限公司山水·西城壹号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安越航置业有限公司山水·西城壹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山水·西城壹号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红光大道以北,科源东路以西。
具体四邻关系:项目北隔科统路(在建)与拆迁安置保障房(在建)相望;西侧隔空地与沣东新城管委会(在建)相望;南侧隔空地为红光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7612.00m2,约13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44047.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9417.60m2,包括住宅面积299949.63m2,商业面积15103.97m2,公共服务设施面积3914.0m2,公建配套建筑面积450.00m2;地下建筑面积124630.20m2,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4058.09 m2,地下配建公建建筑面积550.0 m2,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0022.11 m2,共建设2956套商品房,可容纳9460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10080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越航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研发中试8号楼N409
联 系 人:王聪
电 话:029-6265111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号
联 系 人:韩丹丹
电 话:029-8328109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项目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