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苹果纠纷引强行阻车 法官现场调解化干戈

28.05.2015  13:02
        陕西法院网讯    5月26日上午,富县法院包村法官经过一个小时的现场说法和倾力调解,及时化解了一起苹果销售合同纠纷,受到果农果商的交口称赞。

        当日上午8时许,看到外地果商槐有全急匆匆来到富县法院立案大厅后,包村法官赶忙进行了接待。据果商讲,  5月25日,果商装好一车苹果准备起车时,被羊泉镇永川府村果农张百胜强行阻拦,如不能及时放行,车上的苹果将会很快变质,造成更大损失。看到果商焦急的样子,包村法官一边申请单位派车,一边做好前往现场说法的准备。

        法官驱车来到羊泉镇永川府村纠纷现场,并及时找到果农张百胜。通过了解得知,4月24日,果商槐有全与果农张百胜签订了苹果销售合同,双方约定苹果规格为70#以上,果价为每斤2元,苹果总量2万斤,果商预交定金2千元。在果商发现苹果大面积出现“虎皮”,提出解除合同时,被果农来张百胜拒绝,双方发生纠纷,在果商另购苹果起车时,被果农张百胜及家人强行阻拦。由于天气炎热,加之市场不景气,如果纠纷僵持下去,不仅果商价值10万元的一车苹果毁之一旦,果农张百胜的2万金苹果也将化为烂泥。纠纷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从中进行过调解,但双方均未接受。无奈之下,果商只能求助于包村法官。

        法官弄明缘由后,及时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分别向当事人做工作。通过说法讲理,告知果农张百胜,苹果质量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因素,也是诚信交易的重要方面,希望其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作出适当让步。同时,告知果商应从长远交往的角度出发,适当考虑果农的利益,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果农辛辛苦苦生产的2万斤苹果烂掉。此时,已是午饭时分。

        法官们冒着炎热,忍者饥饿,经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使果农明白了挡车的法律后果,果商考虑到市场行情和果农利益,也适当作了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果商以每斤1.6元的价格收购果农的2万斤苹果,果农从果库经营者手中领款,并不再阻挡运果车辆,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今后愿意继续进行苹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