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获省委检查组好评

20.08.2015  11:34

莲湖区在西安市率先开展的“大学区普法”、成立法治教育培训中心等做法,因其独创性和现实意义,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重视。经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莲湖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被确定为全市“六五”普法示范点。8月17日,省委检查组一行在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的带领下,对莲湖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培训中心办公环境及硬件建设,查看了各项工作制度及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资料,观看了莲湖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展板,在工作人员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讲解过程中,检查组成员不时点头称赞;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莲湖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孙立明从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三个层面将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莲湖区在教育系统的普法中,秉承分层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不断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教职工队伍既是法治教育的对象,又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中坚力量,加大对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是该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的根基。莲湖区专门划拨场地、抽调人员,成立了莲湖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聘请法学专家、学者、律师组建了“送法进校园讲师团”,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全区各校园负责法制教育的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法治教育培训。同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将教师学习成绩计入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职称评定、晋职和评优的依据之一,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意识和水平。

针对青少年群体这一“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莲湖区积极探索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在全市首创了“大学区普法”工作机制,选派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21个校园法治建设工作组,与全区21个大学区系统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全区各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做到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校园法治建设各工作组通过与学校召开联席会议、座谈等方式,就如何开展校园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讨,明确各自的法治教育活动主题、活动方式、责任分工等。根据各自职责,定期开展“法制流动课堂”、“巡回法庭进校园”、“小小交通疏导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依靠“三类载体”(即以课堂及班队会为载体、以业余法制学校为载体、以校外法治教育基地为载体)、抓好“四项工作机制”(即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校园法律顾问制度、法制课教师教育制度)、开展“五项活动”(即“开学第一天、法制第一课”活动、法制宣传专题活动、青少年普法知识答题教育活动、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三四五工程”,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三四五工程”开展以来,教育系统普法活动广泛开展,形成了广覆盖、多层次、具实效的特色。“六五”普法期间,累计开展法治报告会160场次,法治主题班会2300节,法治小节目1200多个,发放法治宣传页4万余份,受教育师生达10万多人次,获得省、市、区表彰“依法治校示范学校”40所。



 

乌永陶表示,莲湖区是全省法治建设的一面旗帜,源于莲湖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莲湖区组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中心这样一个专门机构,切实提高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的做法应予以肯定,尤其是首创的“大学区普法”工作值得推广。对于下一步工作,乌永陶指出,法治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检查组对莲湖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寄予厚望,莲湖区要将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在“七五”普法工作中贯穿下去,要不断强化,落地有声,深耕法治土壤,将此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李旺妮 周珊)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