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打造便民窗口 强化监管效果

08.10.2014  16:41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推行阳光检务,打造便民窗口”为抓手,构建科学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建成了“一站式”对外服务窗口--检务接待中心,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投入打牢基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管工作,将案管大厅作为对外服务窗口,经反复调研谋划,整合了案件管理与法律咨询、群众来访、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阅卷等职能,设立“一站式”检务接待大厅,超大电视屏、电脑、电子显示屏、长版打印机、高倍扫描仪等办公办案设施一应俱全,为做好“一站式”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整合职能方便群众。过去,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群众不知往哪里走,楼上楼下跑,极为不便,现在经过职能整合,在一楼设立检务大厅,实行案件受理、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阅卷等“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大厅内的液晶显示屏上滚动显示着案件的动态办理情况,为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电子阅卷为律师阅卷开辟了“绿色通道”,与新《刑诉法》对接,有效地规范了律师阅卷行为,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

强化服务树立品牌。检务接待中心坚持热情为来访群众服务,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并根据需要联系办案干警到大厅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反馈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坚持为诉讼参与人服务,通过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公示案件的承办人及办理进度等基本信息,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查询和律师阅卷复制材料提供便捷服务。这种倾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做法不但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而且受到来院群众的一致夸赞,形成了莲湖检察在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和人民群众心中的一个闪亮的招牌。

利用电子卷宗实现同步监管。该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卷宗全部进行扫描,全面实现了卷宗材料的电子化,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律师都可以通过电子卷宗查看案件情况,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复制案件材料。案件卷宗移送法院后,无需再到法院调卷,利用电子卷宗可直接看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通过网上预警进行时效监管。该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步跟踪监控各办案环节、各承办人办案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审查期限等,以便统筹安排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对临近办案期限的,及时发出流程监控,提醒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预防,防止发生超期办案情况。2014年共向业务部门通报并发出流程监控242件次,有力地推动了全院检察业务工作的提质增效。

(作者: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周笑凡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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