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张福秦获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11.12.2014  11:4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通报表扬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商洛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室主任张福秦被表彰为先进个人,是我省法院三名获此殊荣的同志之一。

  成绩斐然。张福秦,男,汉族,陕西省山阳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四级高级法官,现任商洛中院司法行政装备室主任。2012年4月至今从事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工作。近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有:2012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4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善于学习。根据人力资源管理“蓄电池原理”,人的一生是不断学习、不断充电的一生,而且释放与储存成正比,若要更多的释放,必须更多的储存。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人少事多等,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现状。他深知自己的“短板”,了解自己的“弱项”。因此,他从点点滴滴积累,从方方面面切入,发挥其善于学习与思考的优势,优化学习载体,积极参加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电子化采购等培训,在学习中增长知识,在实践中练就本领。

  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2012年7月,他在审核票据中发现水电费用偏高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议对物业管理中的乱象进行治理。2013年10月,结合商洛法院强逼硬推信息化应用情况,撰写出调研报告《距离“数字化法院”有多远》,荣获全省法院调研报告评比优秀奖。2014年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其撰写的论文《省级财政管理财物》一文,参加全国法院2014年审判实践年会论文评选。

  科学理财。管好家、理好财,是司法行政装备管理负责人的本份。他把职业当追求,把工作当事业。认真处理好经费需求无限性和经费供给有限性的关系,既科学测算、真实全面反映经费需求,又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开支。既不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服务,也不单独追求服务而放松管理。多干好事,多办实事,把实事办好。管理方面:坚持预算编制精细化,贯彻落实“经济宪法”《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坚持管理手段科学化,强力推进公务接待、车辆派遣、物品领用、设备维修等后勤管理网上办公、审判执行网上办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大力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服务方面:坚持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温馨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做到“买事不养人”。

  廉洁自律。他把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融入到财务管理、装备配备、基建管理和政府采购之中,构建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流程管人,团队打天下,管理出效益,始终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