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男子3天内凌晨砸车27辆 获刑4年
31.08.2015 15:58
本文来源: 陕西网
采用撬车锁、砸车窗等手段,去年底商州男子王某在陕西省丹凤县城区连续作案,砸损27辆汽车,盗得酒、香烟等物品价值3000余元。近日,商洛中院对王某以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0岁的王某是商州人曾因盗窃、放火分别被西安市劳动教养管委会和商州区人民法院劳动教养及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流窜到丹凤县城区,撬车砸窗盗窃财物。
经查,2014年11月9日、10日、13日凌晨,王某窜至丹凤县城区伺机盗窃,先后在中心广场南路、车站、凤麓社区、红卫路等地采用撬车锁、砸车窗等作案手段实施盗窃达十余次,致使27辆汽车遭到不同程度损坏,车辆损失共计19000余元,盗得酒、香烟等物品价值3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多个地点以盗窃为目的、较长时间内对27辆汽车实施故意毁坏行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以盗窃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尽量要放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或在有灯光及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场所,不要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存放在车内,不要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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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5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