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虽有规定落实难 建议物业“惠而不费”代收快递

06.05.2018  21:01

  5月1日,我国第一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要“送货上门”、“开箱验货”。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西安快递行业依然存在种种“现象”:人明明在家,却电话通知小区门口取件;不见电话,快件“被签收”;货品直投智能柜,超时要交费等。

   现状

   新规实施后投递仍不规范

  《快递暂行条例》的实施,无疑规范了诟病多时的快递“乱象”。然而,记者走访西安多个小区发现,“送货上门”落实难,不打电话直接投放智能柜、代收点现象普遍。

  5月4日上午,记者在红缨路一家小区看到,四五辆快递车已经聚集在小区门口。只见有的快递员电话通知小区门口取件,有的快递员则手持快递扫描枪,确认信息后,将同一小区的货品装进大袋子直接投到小区智能快递箱,还有一部分则被送到小区代收点。不少市民表示,这样的场景几乎在每个小区门口都出现过。

  目前西安快递代收点多是小区内小超市、水果摊以及传达室“兼职”。这类代收点不收超时费,但货品存放杂乱,容易造成丢件。另外一种是有专门存放货架的快递驿站,凭短信取货码提货,超时一天小件0.3元,大件1元收取超时费。当然也有专门的快递驿站是短信通知,货品自提,不收取超时费。

编辑:钟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