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一村主任偷卖千年古树被判刑 百万国槐卖八万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再过两天就是植树节了,不少人都在忙着种树,绿化环境。近年来,古树名木已成为一些人谋取不法利益的觊觎对象,西安蓝田县的一个村主任和一名村干部,却因为偷卖一颗千年古树而最终获刑。这件案件也被评为西安中院去年的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在西安市蓝田县金山镇的北苍湾村里有一棵老树,胸径1米6多,村民说这棵树自古就在这个村子里,被村民当做宝贝。2013年1月份,一名叫孙某的男子找到村主任任某和村干部张某,告诉他们有买主愿意出高价购买这棵古树。经过协商后,村主任任某和村干部张某同意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这棵古树。2月26号开始,就有人开着挖掘机来村里挖树了,2月28号,看着这棵宝贝树要被挖走,有些村民看不下去了,就向公安机关举报,当地森林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将挖树的工人制止住。
西安市蓝田县法院刑庭副庭长郗鹤峰:赶去的时候,这棵树已经刨根截枝了,就是将树干、一些枝条已经用锯子锯掉了。然后就是把它的根已经刨的差不多了。经过有关部门鉴定,这棵树的树龄已经超过了1000年,这个树的损失,超过了100万。
原来,这棵古树品种为国槐,属于西安市政府公布的一级保护古树,而这棵树因为在挖走的过程中,树冠、树身损害严重,损失评估为全部损失。案发后,几名被告人投案,目前,经过专家抢救、养护,这棵千年古树已经成活,但正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也不知道保护环境,北苍湾村的村主任任某、组长张某跟收购古树的孙某三人却坐上了被告席。
西安市蓝田县法院刑庭副庭长郗鹤峰: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分别都表明,他们作为村干部,这种行为确实不当,并且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他们保证在今后,要将这棵树,当做他们村子的宝贝,继续照顾下去,世世代代。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任某跟张某,因私自偷卖古树,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孙某,因违法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古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