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四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今年以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多措并举认真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现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程序零瑕疵,接待办理零延误,检律沟通零障碍,接待质量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规范接待流程,确保接待程序零瑕疵。制定出台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规定》、《案件查询和预约须知》、《阅卷须知》等律师接待细则,对受理律师申请阅卷及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的资格审查、事项处理、材料交接等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严格律师“三证”的审核、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使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了律师接待程序零瑕疵。
加大软硬件建设,实现接待办理零延误。建设了律师接待室和电子阅卷室,配置了阅卷专用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复印一体机、监控系统等设备。设立专职接待员,对外与律师沟通交流,对内与业务部门协调办理相关申请事宜。律师申请阅卷的,专职接待员会按照律师阅卷要求,将已扫描好的电子卷宗拷贝到律师阅卷专用电脑,律师即可进行电子阅卷并根据需要打印电子卷宗材料,避免了以往律师“空等”、“白跑”或推诿等情况,节省了阅卷时间,提高了办理效率,实现了随到随阅、即时办理。
强化交流互动机制,实现检律沟通零障碍坚持开门纳谏,在律师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监督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联合县司法局与两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检律联络小组,定期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座谈会”,对全面落实和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提出意见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搭建更顺畅的交流渠道。对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以及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时归纳梳理,组织干警研学改进,不断提升规范司法水平,为检律协调沟通营造优良环境。
推进文明贴心服务,实现接待质量零投诉。严格遵守检察司法礼仪,规范文明接待,切实做到态度平和、用语文明、处事理性。制作并发放《律师接待便民联系卡》,告知开通的查询及预约电话、网站、QQ及邮箱等服务方式。坚持跟踪服务到位,主动告知案件诉讼进程。对案件尚未进入检察环节时,律师申请阅卷等事项的,接待员负责登记,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主动及时告知律师。在律师代理的案件移送法院或退回补充侦查时,主动电话或短信告知,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尊重人权、公正透明、规范文明的亲民便民形象。
(作者: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李宁 编辑: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