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男子合法拍得房产三年无法入住 县法院称事情比较复杂

24.04.2018  12:08

  2015年,李先生通过蓝田县财政局的拍卖取得了一栋四层楼的房产,随后又经过了县、市、省三级法院判决明确了产权,但至今他仍未能入住。

  据了解,该房产原主人是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华商报曾于2015年报道过此次拍卖,拍卖11栋违规小楼,7栋被原主人以起拍价80余万取得。李先生所拍的房产是和原房主竞标到184万元后取得的。

  184万竞拍来的房子至今没“进去”过

  2007年华商报报道了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在建职工住宅楼时,另建了11栋“独体”住宅楼,每栋面积达300-400平方米,这11栋楼的房主为蓝田县个别县级领导和部分部门领导。此事被西安市纪委查处,多名当事人被调查。

  2015年,华商报再次报道蓝田县财政局通过西安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这11栋独体住宅楼,其中7栋被原房主以起拍价80余万元的价格取得。

  李先生当年得知拍卖信息后参加了拍卖。“当时我看上了拍卖的一栋四层楼含门面房的房产。这栋房产原主系国土局副局长,他的妻子通过其他渠道参加了竞标。”李先生说,“拍卖时,不少人劝我弃标。但我参加的是政府合法拍卖,最终和对方争到184万,由我取得了该房产产权。

  可当李先生拿着由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确认书和蓝田县财政局交给他的房屋钥匙去这栋楼时,却打不开门。“原房主病逝后,房子被他妻子住着,我收不了房。”李先生说,“从2015年3月通过政府拍卖取得了房产至今已经过去3年,房子一直未能入住,连里面是啥结构都不知道。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家属院见到了这栋四层住宅楼,其中一楼的门面房已经对外出租。门面老板说租金交给了房东,是一名中年女性。随后记者敲住户门10分钟未有人应答。

  三级法院已确权房产归买受人

  李先生曾将原房主的妻子和蓝田县财政局告上法庭,蓝田县法院一审判决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原房主妻子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年,原房主的妻子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同年10月20日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记者查看的这些法律文书均表明,李先生通过政府拍卖的方式取得的房产是合法的,李先生具有该房屋产权。此外据记者了解,李先生以184万元取得房产后已向产权交易中心付款,钱早已纳入蓝田县财政局。“如今房子住不进去,钱也不给我退。

编辑: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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