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项目实施以来,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改薄办创新实干,全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面改薄”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包括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科(股)室、改薄办和项目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改薄”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2.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强,在项目建设及推进的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
3. 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分工,在组织协调、项目规划、工程监管、专业指导、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做出表率,公认度高。
4. “全面改薄”建设规划年度任务圆满完成,中省资金申报项目质量高,批复项目按时开工,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竣工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5. 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工作作风过硬,规章制度完善, 各级日常工作沟通协调顺畅,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效能评比等活动中获得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陕西省‘全面改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发文予以通报表彰。
四、相关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采取各市(区)教育局推荐,专家评议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在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公示的方式。
1. 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 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要统筹兼顾政府部门、项目学校,优先保证基层单位受到表彰。
4. 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县(区)在上报前,须将推荐单位名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5. 按时上报,逾期不受理。各地推荐的先进单位按规定分别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相关表格、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务必于2015年12月2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韩 俊,029-88668921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710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陕西省“全面改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