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咬人索赔无果 法官入户调解助维权

12.11.2014  12:28
        陕西法院网讯  男子在一工地工作期间,被附近住户饲养的藏獒咬伤,因与饲养人协商未果,男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月10日,在@延川法院  对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张立华撤诉,曹永清自愿赔偿其各项损失3000元。

        2014年9月8日下午,张立华在去上班的途中,路过附近住户曹永清家时,曹永清饲养的藏獒突然扯断铁链,冲到张立华面前,一口咬住其左手,同时把他压倒在地上。慌乱中的张立华赶紧用脚踢向藏獒,藏獒又朝其右小腿咬了一口,此刻张立华再也不敢动一下了,藏獒随后跑回自家院子里。随后,张立华赶紧叫来同事帮忙,并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出院后,张立华多次与曹永清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一直无果,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永清赔偿自己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8万余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本案承办法官便立即前往曹永清所在村组进行调查,开展庭前调解,向被告方曹永清明法析理,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自己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由于张立华的单位承担了一部分医疗费,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张立华对赔偿数额也作了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完满化解了该起案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