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月1日的到来,由国务院颁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目前,这种模式已经广泛应用于市政及公共建筑项目建设,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新宠”。近日,在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组织的研讨会上,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应大力倡导这一模式,引导其健康发展,服务投融资建设。
PPP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办法》强调,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办法》明确,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办法》还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拓宽融资渠道。
研讨会上,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梁舰介绍说,他们已经确立了20多个PPP项目,几乎占据了他们全部咨询业务的“半壁江山”。他认为,国家倡导PPP模式,极大地调动了社会民间资本,弥补了国家单一投资建设的不足,也为民间资本找到了一条可靠的投资渠道。这种模式对于地方政府转变职能有很好的约束力,因为它以契约的形式要求参与各方必须按合同办事。面对当下的PPP热潮,梁舰提醒投资商客观评估自身融资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和运营能力,理性看待PPP模式背后的各种风险,避免盲目跟风。同时强调,成功的PPP合作模式并不多见,原因很多,但投资商回报期望过高往往是项目合作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地方政府官员不断加强学习,转变行政理念,也是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因素。(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