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业主流媒体作用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0.10.2014  10:01
  本网讯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建办函〔2014〕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紧紧围绕“保持一个领先、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四个提升”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建筑业改革发展、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住房公积金监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重点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典型、新成效。积极组织新闻宣传,提高运用和应对媒体的能力,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宣传机制   省住建厅要求住建系统各单位要将新闻宣传工作摆在住房城乡建设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实施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时,要同步研究安排,明确重点和要求,与中心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一同考核表彰。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机构的建设和领导,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新闻宣传队伍素质。要构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新闻信息工作网络。   丰富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   省住建厅要求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精心组织媒体记者分专题、分时段、分地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采访。及时宣传报道本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措施与成效;深入报道各项重点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形成新闻宣传的持续态势。要以行业报、刊、网为主要阵地,充分发挥行业阵地的引导、协调、喉舌作用,及时策划组织一批有力度、有影响的报道,引导社会关心、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时,要实施新闻发布制度,适时推介重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增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发布的影响力。   《通知》指出,《中国建设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工作、发布方针政策措施的重要平台,也是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做法、思路的重要平台,承担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重要任务。省住建厅要求要充分利用好《中国建设报》这一舆论主阵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充分利用《中国建设报》大力宣传陕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成就和经验。(梁新星)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