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14.01.2015  14:3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1月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脱钩工作于1月启动,至6月底完成。凡在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或财务由行政机关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职务的,都要按通知完成脱钩。

  通知明确,省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在人员方面,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必须退出;退(离)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职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行政机关不得长期借调行业协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在财务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必须设立独立的帐号,独立核算,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应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不得由行政机关的会计和出纳兼职。在资产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应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财产不清晰的,必须完成资产划分,明晰产权归属。在职能方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脱钩工作和行政机关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要求,以协议或委托的方式,根据章程和自身情况,承接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行业调查、统计、培训、咨询等属于行业管理与服务性质的职能。在机构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应设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

  通知还对脱钩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动员教育,制定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按期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