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原标题: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着力推进“阳光审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力争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陕西省发改委就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制定印发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便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群众利益 可征求公众意见
创新制度建设,实现职权法定,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权力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等是着力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方案》明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听取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积极听取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涉法涉权文件“逢文必审”制度,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会审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重大决策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市场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基层政府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尽可能取消或下放给市县政府。凡省发改委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要求,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受理、补正、委托评估、专家评审、征求意见、会签、审议等各个环节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阳光审批”,凡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受理、过程及结果的“七公开”,方便部门、市县、企业及社会公众查询。
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系统共享的要求,建设行政审批办理应用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受理、补正、征求意见、审查、公布全过程网上办理,以及审批进展情况的“全天候”在线查询,大幅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发改委力争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摸清底数,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逐项列明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等事项,形成权力目录清单。力争2015年底前将发改委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针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要行政权力,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明确权力运行各环节应把握的审查要件、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2015年底前,发布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裁量权基准手册。
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定期轮岗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