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表彰奖励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管理办法

19.10.2014  15:34

陕西 传 媒网讯(记者 赵波)近日,陕西省文明委印发《陕西省优秀志愿者(标兵)、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化体系,促进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中包括的表彰对象是:优秀志愿者(标兵),表彰对象必须为注册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表彰对象必须为依法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 献先进个人,表彰对象为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等)必须与监护人共同接受表彰;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表彰对象为志愿服务相关项目。

办法》规定,省文明委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标兵)、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评选表彰活动。《办法》强调,要建立管理档案,对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进行 动态管理。在申报时弄虚作假,或者获得荣誉后出现道德败坏、违法违纪等情形的,省文明办将启动问责机制,撤销其相应称号,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