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难起诉 西安身份证挂失系统试运行

17.04.2017  11:45

身份证被冒用,产生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第一时间又该怎么处理?又该如何从根本上切断丢失的身份证被冒用的现象?

>>律师说法

找不到冒用者无法起诉

情节不严重难以立案

身份证被冒用,一旦出现问题该怎么办?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王丽萍说,以上规定只是行政处罚,处罚力度有限,如果个人权益因身份证被冒用受到侵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主张权利被侵害向法院起诉。但事实上,此类事件往往找不到冒用身份证的人,这时就需要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而《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才会立案,这样的规定比较模糊,实际操作中自由度也比较大,很多时候公安部门会以不够立案标准将当事人拒之门外,所以老百姓遇到此类事件,维权确实很困难。

陕西法政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彩娥说,被冒用身份证维权要看造成危害的情节和后果,如果构成刑事责任,就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属于民事侵害,就可向法院起诉。身份证被冒用后,首先要前往工商、银行、运营商等相关部门检举说明,要求撤销。由于法院裁决时会核实是否本人操作,所以维权时证据链比较重要,既要有第三方的证明,如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办卡留底的资料证据,又要有“遗失声明”等非本人操作的证据。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说,身份证被冒用者没有过错的不承担因冒用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冒用者与相关部门承担。被冒用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身份证被冒用后,进行强制体检(如被警方强制尿检)的,可追究强制体检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

>>公安部门

身份证挂失系统已启用

将和银行等部门对接

身份证丢失后,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挂失补办,前往派出所大都会被告知去登报挂失。但事实上,这所谓的“挂失”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挂失,这一纸声明只能作为事后补救维权的证据,并不能阻挡被冒用的发生。

是否能从源头上切断,让丢失的身份证从丢失那一刻起就失效,掐断被冒用的可能呢?

4月12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了解到,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卡从事电信诈骗、洗钱、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公安部建成了全国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已于去年10月启用。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丢失、被盗身份证的信息,已换领新证公民的有效期满身份证信息,因其他原因换领新证公民原有的身份证信息。为确保群众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信息能及时纳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公安机关会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做好挂失申报信息采集、维护工作;同时,按要求受理群众挂失申报申请,不得要求群众将丢失证件信息登报、上网声明。

据了解,公安部门的身份证挂失系统不同于以前的登报挂失,身份证在公安系统挂失后即时生效,无法继续使用,但目前仅限于公安部门的网络。下一步,公安部门将和银行、铁路、民航等用证部门进行对接,实现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继续使用。同时,公安部将进一步深化与各用证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本地落点

西安身份证挂失系统

试运行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了解到,目前西安市的身份证挂失系统还处于边实践边规范的试运行阶段。身份证挂失系统是由公安部牵头,全国公安部门联动的一个系统。刚开始规定挂失的同时必须补办,而且要在户籍所在地补办,后来为了便民,规定可前往就近的户籍窗口进行挂失。西安市目前已挂失了7万多张身份证,包括很多外省的身份证。

据了解,这一挂失系统和之前银行、运营商等部门的公安联网核查系统不属于一个系统,是一个单独的挂失系统,公安部已在和铁路等部门进行对接,由于存在信息共享、内外网的数据安全等问题,对接起来比较复杂,具体什么时候能完成对接尚无法确定。建议市民丢失身份证后及时挂失,一旦对接成功,信息就会自动提供给用证部门。记者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