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一13岁少年被同伴怂恿进网吧盗窃他人手机

24.03.2015  12:35

    3月20日,刚上初中的小明(化名)在同伴的怂恿下,在网吧偷了2部手机。3月22日,在变卖偷来的手机时,小明被失主逮个正着。

    由于小明是初犯,加之此次盗窃并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考虑到其以后的成长,办案民警并未在派出所内处理此案,而是选择在了公园。

     同伴怂恿下网吧内盗窃手机

    3月22日下午,商洛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小王说,3月20日他和同伴在网吧上网,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放在了电脑桌子上,由于专心玩游戏,手机就被人偷走了。“当时我俩正在玩游戏,还是我同学发现他的手机不见了,紧接着我一看,我的手机也丢了。

    小王说,两部手机分别是1500元和700元买来的,丢了手机后,他就选择了报警,民警在调取了网吧监控视频后发现,偷走手机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小王说,手机丢了后他就寻思,小偷肯定会销赃,所以他就在网吧附近观察。没想到3月22日,小明在将偷来的手机变卖时,正好被小王发现了,经过小王现场辨认正是自己丢失的手机。

     人性化执法 民警公园内办案

    随后小王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在对案情进行了解之后,考虑到小明是学生尚未成年,加之此次盗窃并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不影响小明以后的生活,民警并未像处理常规案件那样,将嫌疑人带往派出所,而是将他与报案人小王带到了丹江公园。

    “我同学叫我偷别人手机,说卖了钱买好吃的。”在公园内,小明说出自己当日的作案动机时,让所有人都感到吃惊。小明说,叫他偷别人手机的是他同学,当天他和同学也在网吧上网,同学就告诉他偷别人手机,然后进行变卖,用变卖的钱一起买好吃的在继续上网。

    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经现场调解,报案人小王谅解了小明,民警随即又通知了小明的父母,现场对小明进行批评教育,并提醒其家长,平日应注意对孩子的引导教育。

    据小明的母亲介绍,小明今年刚满13周岁,在市区某初中上学。“平时就管不下,整天爱上网,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没有想到。今后,一定要好好教育小明,让其好好做人。

     家长要及时引导青少年的言行

    一位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研究的专家介绍,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加上教育失当,青少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其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的是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有些甚至是模仿影视里的暴力和色情镜头,从好奇到偷尝禁果而违法犯罪等等。

    据青少年心理专家说,因为青少年出于好奇、逆反心理作怪,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另外,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