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被告身份不明难立案 法官诉前调解化疑难

09.10.2014  14:05
        陕西法院网讯    商州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立案工作的“第一环节”开始,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抓起,采取各种措施,主动为群众提供立案服务,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近日,该院立案庭法官巧用诉前调解方法,为当事人解决了因被告身份不明确而不能立案的难题,受到当事人称赞。

        家住商州区刘湾办事处的卢某在劳务市场上被包工头房某雇佣,为一建筑工地简易房上架设彩钢,不料仅仅干了2个小时,卢某在搬运彩钢过程中,左手腕被割伤致肌腱损伤,雇主房某将其送往医院治疗,预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即置之不理,卢某出院后也无法找到房某,无奈来到商州区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房某赔偿。当法官向其释明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时,卢某发现自己遇到了难题,原来他只知道雇主姓房,而对房某的姓名、年龄、住所等信息均不知情,无法立案。

        面对卢某的困境,立案庭法官没有一推了之,让当事人自己想办法提供被告信息,而是积极出谋划策,设法为卢某解决难题,在与卢某交谈中得知有房某的一个手机号码,法官遂想到了通过诉前调解“一箭双雕”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的几天里,诉前调解中心法官多次打电话与房某联系,起初房某态度强硬,称卢某的伤系自己不小心所造成,与其无关,不愿到法院进行调解,也不透露其身份情况。经法官苦口婆心地劝导,房某终于来到法院接受调解,虽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但法官详细问清了房某的姓名、年龄、住址等身份信息,在调解未果后,指导卢某书写了诉状并审查立案。卢某感激地说:“感谢法官把我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为我解决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