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北郊住宅小区活动室被授予首批 “省直机关老年体育活动示范点”

22.01.2015  11:35

近日,在陕西省老年体育工作会议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北郊住宅小区活动室被授予首批“省直机关老年体育活动示范点”。

2014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陕西省老体协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在省直机关开展了创建老年体育活动示范点活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设立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小组,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到照金参观“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到蓝田汤峪疗养,到西咸新区参观“泾河新城”的变化,举办了“第三届老年趣味运动会”等,不断活跃了老同志的精神文化体育生活,受到了好评。

省检察院离退处负责同志表示,将借助这次老体工作全省首批挂牌契机,进一步落实老年体育活动,推动各项老体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离退处  编辑、摄影: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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