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为救子妨害作证 糊涂母触刑受罚

13.03.2015  15:56

近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对明知其子涉嫌犯罪,仍唆使他人作伪证的糊涂母亲肖某提起公诉,最终,西乡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这份“糊涂的爱”不仅未使其子脱罪,还让肖某本人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4年,该院对被告人肖某之子李某涉嫌犯罪的案件向西乡县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肖某为帮助其子逃避法律追究,在明知其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还请其子的同学沈某(未满16周岁)帮忙与未成年被害人胡某调和此事。后在沈某的调和下,在被害人胡某监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胡某书写了谅解书及李某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交与沈某,由沈某转交肖某。事后肖某通过沈某给予胡某一定数额的现金。庭审时,肖某不顾辩护律师此前的劝阻,仍一意孤行,将该虚假证明材料当庭予以出示。后公检法各部门对该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发现造假,影响了李某案的审判。考虑到被告人肖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父母疼爱子女的心都一样伟大和无私,但是这种“”也应当在法定范围内播撒,千万不得超越“法理”,否则,再怎么讲“情理”也难逃法律制裁。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王清清 责任主编: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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