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有群众反映办“准生证”要先缴纳保证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生小孩之前必须办理准生证,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可是最近我们不断接到西乡县一些群众的反映,说这些年来,他们那里要想办理这个证必须给村上缴纳保证金,如果不交,那就别想办证。事实果真如此吗?来看记者的调查。
根据村民们的反映,记者首先来到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今年30岁的村民冯小林说,2008年他结婚后,在村上办理准生证的时候,按照村上的要求给村计生专干交纳了500元计划生育保证金。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我是独生子,按照国家现在有关法律,我也可以生二胎,但是我现在生了一个小孩,我只有一个小孩,也是独生子,我现在也交了500块钱的保证金,我不知道这个保证的是什么东西?
冯小林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根本不想交这个钱,但不交的话就办不了准生证,所以没有办法只好交钱。
记者:如果不交500块钱的话会怎么样?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的母亲:那肯定不给你办。
记者:就不办准生证。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的母亲:哦,不给你办。
采访中,拱桥村的很多村民都认为村上的计划生育保证金收得不合理,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如果不交钱,村上就不给办理准生证,所以,村民们只好去交。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我认为不合理,现在计划生育国家提倡的,不应该说收人家这个保证金,二胎肯定不会生,生了罚款的对吧,现在这个第二胎不是好生的。
西乡县杨河镇拱桥村村民冯小林:收这个保证金,其实就像进工厂,变相的收押金是一个道理,对不对。
那么拱桥村为什么要收取计划生育保证金?收取的依据是什么呢?村里的计生干部告诉记者,这个费用村上一直在收取,依据就是村委会和准备生育的夫妻签订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督促夫妻双方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落实安全、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