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多举措全面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今年以来,为更好地树立检察机关对外窗口良好形象,切实维护律师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西乡县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和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统一认识。在组织干警学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该院加强了案管部门与公诉、反贪、反渎、侦监、监所等业务部门间的沟通交流。针对业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反馈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积极形成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接待律师工作流程,为开展好律师接待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倾听律师意见,告知相关事宜。该院积极到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与律师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辩护与代理的规定展开交流,认真倾听律师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告知律师西乡县院接待律师事务的机构设置情况、办理相关律师事务时的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事宜。同时,发放《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致律师朋友的一封信》,使律师全面了解来院办理律师事务的程序和要求等事项。
强化服务意识,保障律师权利。强化干警执法理念教育,培养“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服务意识。明确由案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接待来院办理事务的律师。努力做到文明热情、依法办事,实实在在让每位来访律师有人接待、请求有落实、合法事务能办理。为尽可能方便律师进行相关案件查询和会见、阅卷,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该院案管办对律师阅卷事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案管部门接到律师阅卷电话申请后,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协调阅卷时间,保证律师一次就能查阅到卷宗,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行使。
规范审查程序,提供办公便利。明确律师阅卷条件、手续和程序,保证律师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需要履行的程序应知尽知。为规范和方便律师对有关卷宗材料进行阅卷、复印、拍照,专门设立律师接待阅卷室,并配备办公桌椅、沙发和复印机等相关办公设备。律师阅卷和复制材料事务均在阅卷室进行,并有专人陪同协助。实现材料提交、案件查询、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既方便了律师,同时也保障了卷宗材料安全。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程磊 编辑:肖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