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案管中心“快”字当头提升案管效能

30.10.2014  16:30

 

自统一业务系统应用以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该系统,结合本地实际,“”字当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

进出口案件移送快。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立即分流、送达,对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立即审查、登记并移送。受案时从审查、受理、登记、审批、打印法律文书到通知业务部门领取,正常用时半小时;遇有特殊情况,如文书不符合要求、缺少材料等,要求侦查机关更改、补充的,最多1个小时。对于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从审查到登记,正常用时15分钟。

软件信息流转快。案件受理和办结以后,及时登陆系统并输入信息。同时为保证办案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不错填,不漏填,由“流程监控员”每天对系统信息录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快报快纠,实现网络信息动态流转。

办案预警监督快。将“事后评价”提速为“事前预警、事中监督”,把监督重心前移到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每天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审查逮捕案件期限届满前1日,审查起诉案件期限届满前7日进行预警督促结案;对该院已批准逮捕的案件,在侦查期限届满前7日向公安机关进行预警督促结案。在结案环节,对于法律文书存在瑕疵的,口头建议承办人修正后再行送达;对于案件存在的程序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建议,做到即纠即改。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程磊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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