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刑事案件“警钟”鸣 巡回审判到村镇

14.08.2015  18:34
        陕西法院网讯    西乡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64.79%,汉江、泾洋河、牧马河川流而过,全县多数村镇位于偏远地区,村民居住分散,出行条件不便,为了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8月13日中午,西乡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桑园镇胜利村,开展巡回审判,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现场开进农家院落,这是该院又一次将普法宣传送到了乡里农家,向广大村民展开“身边”普法。

        为了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此次庭审活动选择了一起发生在本村的由于同组村民间索要借款造成被害人受伤的刑事案件。2014年10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姚亮到同组村民王军家向其索要欠款,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进而相互厮打,王军之妻李艳丽见状上前进行劝阻,被姚亮一拳打在鼻子上,造成李艳丽鼻子当场受伤出血,报警后当晚李艳丽被送进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二级。在审理过程中,姚亮对自己为了索要回欠款而实施的不理智行为后悔莫及。在审理结束后,法庭宣布对该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通过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在让旁听群众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法官进一步普及了法律常识,教育了村民今后应该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西乡县人民法院通过经常性开展各类案件的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送达等活动,不断拓展审判职能,有效宣扬了法之威严,为维护一方社会平安、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