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深入村组巡回审判 维护青少年权益

04.05.2015  16:55
        陕西法院网讯    5月4日,位于大巴山深处的陕西省西乡县白勉峡镇三郎村,静谧的山村今日迎来了多位特殊的客人——西乡法院巡回审理法庭将在此现场开庭审理该村村民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偏远山区的老百姓能够就近、便捷地接受“新鲜”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得群众争相围观。

        上午8时,巡回法庭法官一行五人来到该村村民委员会,经过法官干警亲自动手搭建与布置,由三名审判员组成的简易巡回法庭,第一次将人民法院庄严的庭审诉讼活动呈现在乡里乡亲面前。本次开庭主要就本村初三学生李晓亮  (15岁)诉被告胡德荣、何艳丽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现场开庭并主持调解工作。2013年10月5日,李晓亮与祖母搭乘由胡德荣驾驶的农用三轮车(胡德荣、何艳丽共同购买)返家,当行至210国道1247km+300m处时,由于该处公路外线于两个多月前塌方10多米长,导致路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地公路管理部门未及时抢修,也未在车辆的来往方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仅在塌方地点两头堆放沙土),致使胡德荣驾驶的三轮车突然发生翻车事故,原告从车内甩出受重伤,当场昏迷不醒。事故造成李晓亮身体多处受重伤(胃小肠全段破裂、肝脾挫伤、脑挫伤等),经鉴定机构评定为七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原告经过一年住院和多次手术治疗,花去医疗费469805元,今年1月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7万余元。

        在庭审活动中,法官为了让每位旁听群众“听得懂,有收获”,在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和庭后调解中,法官用亲和、严谨的语言引导大家能够在法治社会中遵法守纪、减少冲突和纠纷,促进和谐共同发展.....法官始终谦逊和蔼、敬业乐业的良好风貌得到了群众的赞誉。该案将择日依法公开进行宣判。

        西乡法院从切实维护青少年利益出发,选择审理典型案件进村开庭,经常性普法、送法进集镇到农家,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及寻求司法救助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基层的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