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青山碧水映天平
“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陕西省及汉中市“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这些,都是西乡法院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群策群力、顽强拼搏获得的荣誉,回望过去西乡县法院秉承“生态环保、节物惜用、文明高效、争先创优”的理念,做好绿色低碳理念与本职工作的结合文章,强化法官干警生态环保意识,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作效能,率先打造绿色办公、绿色审判和环境友好的特色工作模式,不断取得司法审判创佳绩和绿色文明建设高效益的工作成果,多次获得了省、市、县党委的嘉许。
绿色办公
作为省市两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和县级“绿色园林单位”,西乡法院率先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倡导绿色节约办公,降低执法办案消耗,从节约一度电一吨水做起,并贯彻到干警的工作细节中。
从2003年起,该院始终坚持高起点、高质量,按照“政治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发展战略和《西乡法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硬件和软件设备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做到了高起点规划、高技术要求,努力为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筑造平台,大力推进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等内网平台办公,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既为各项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又缩减了各种设备、耗材。
借力信息化网上办公系统,该院强化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与监控,科学管理、省时省力、节约高效是实行公务车“网上申报”制度的主要特色,为此西乡法院党组研究后作出规定:由院长及党组成员做起,将全院机关公务车一律收回,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专职司机也在办公室统一调度,凡因执行公务需要派车,均应网上事先提出申请,按办公流程填写“电子派车单”,经院长审批后,可在获批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公务车的使用。同时,要求党组领导和一线办案人员合理安排驾车计划,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驾驶公务车问责机制。
在办公物品管理和公务接待方面,该院领导干部思路明确,“省”字当头:通过办公物品一律“网上申领”和物品领用“专属登记”,从严格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物品的配发装备,到依据领用登记年底结算,降低更换成本,充分发挥效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人员一律到“廉政灶”就餐,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取消,节约了会议和接待支出。实行“绿色机关”创建以来,该院的办公经费直线下降,近两年年均下降了30%,目前已无会议经费开支。
科学的制度规定需要以严格落实做保障,为此西乡法院就公务车、办公物品、会议经费的使用规定了严密的制度安排,一方面通过“网上申报”制度的运作,进一步促进全院网上办公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一方面通过集约管理,从源头狠刹浪费之风,为建立高效、集约、节俭的为民司法新机制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
绿色审判
构筑审判执行的“绿色通道”,开展绿色审判,抓管理出效益,用优质的司法服务赢得民心。马波院长总结道:“绿色审判之路就是要着力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想方设法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司法改革之时,绿色审判之路正当其时”。
在该院的审判工作中,要求法官惜时守时,抓紧时间出精品要效益,通过科学合理安排送达、开庭、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上门调解、巡回审理等司法为民的措施,坚决抵制办案拖沓、超审限、推诿扯皮等“六难”“三案”现象,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累真正落到实处。在该院其他司法工作中,加强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矛盾纠纷和诉讼成本及社会资源消耗,取得了案结事了人服心悦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4年4月23日上午,位于米仓山脚下的西乡县峡口镇迎来了十余位特殊的访客,西乡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在该镇文化活动广场现场开庭审理被告王亮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一案,由于庭审过程“西乡法院”官方微博进行现场直播,引起众多网友与当地群众的关注。60余名当地群众早早赶到现场列席,被告人王亮,男,74岁,汉族,该镇木合村人,因其子王兴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撞身亡,王亮及家人与肇事人余东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情况下,便强行将余东家房门砸开居住并焚香祭奠,并对多次劝阻不予理会,检查机关认为王亮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鉴于被告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案件事实清楚,合议庭决定前往被告住所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过严密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王亮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自愿认罪,当成宣读了悔过书。合议庭评议后公开宣判,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为由,依法判处被告人王亮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零六个月执行。被告现场表示服判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旁听群众纷纷对法庭的公正判决表示认同和赞扬。
巡回审判车开进乡镇现场审案,同时,西乡法院官方微博同步发布微博29条、图片8张,对1个多小时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微博直播,引来众多网友关注,此种绿色审判方式让司法审判更加公开透明接地气,教育意义深刻,群众获益匪浅,同时此次活动在汉中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环境友好
“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这是世人形容桂林山水空灵美好的千古名句。在青山碧水的美丽茶乡——西乡,为营造绿色友好的人文环境,西乡法院进行了院机关的植被绿化和环境整治,力求减少亮化设施,进行全院线路改造,减少办公能源消耗。现在,当办事群众踏入法院大门,优雅、整洁的院容院貌令人印象深刻:花圃内绿树成荫、芳草凄凄;小桥旁凉亭掩映,鱼游池中……在这满目生机的绿色中,让来往群众感受到的放松和惬意。
为了让营造绿色友好环境的理念深入人心,该院定期更新的宣传展板和文化长廊,不间断地向法官干警和来访群众宣传、介绍“绿色节能妙招”、“低碳生活小窍门”等内容,就连每层楼梯和办公内网上都有专门的节能宣传标语,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倡导干警们养成少用一次性用品,上班拼车、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上班,减少上网时间等低碳工作和生活习惯,形成了人人自觉践行绿色文明措施,正当节能环保卫士的良性氛围。
不仅如此,西乡法院不仅机关大院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该院还先后对六个基层法庭进行了绿化布置工作,现在坐落在山乡的一座座基层人民法庭依然成为了一张张靓丽的“绿色名片”服务着数十万山乡群众百姓。3月里来,春意渐浓,虽然坐落在杨河畔的杨河法庭的审判等工作任务繁重,但该庭法官干警仍利用审判之余的闲暇时间,本着“节约至上,整洁便民”的原则,人人亲力亲为,自觉投工投劳,通过数日共同努力,春季法庭美化整治工作“初战告捷”,庭室内外环境焕然一新,从而以更优美的工作环境,更优质的服务为民司法。
为了营造绿色友好的人文环境,西乡法院积极塑造干警的“绿色心态”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举办篮球友谊赛、乒乓球赛、友好自行车骑行赛、洁城大扫除、植树护绿等丰富多彩的业外文体活动,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塑造干警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阳光心态,为保护青山碧水良好环境而不懈努力的自觉性。通过绿色机关的建设,干警自觉克服旧习惯、旧作风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共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至今,法院干警每年10余次定期组织全体法官干警积极展开清扫洁城行动,通过身体力行清扫包联路段,慰问和帮助保洁员工作,法官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辛勤汗水,彻底美化道路及周边卫生环境,为建设美丽和谐茶乡贡献力量。
路长情更长
2013年10月10日,汉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雁毅一行在西乡县委书记马世生陪同下到西乡县人民法院调研,马波院长向张书记一行汇报了法院的总体工作和特色工作情况,张书记视察法院后还与法院党组成员、普通干警交谈,了解法院各个方面的情况,他对西乡法院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司法为民和绿色生态文明等机制建设,有效缓解社会矛盾的先进做法给予了肯定。
西乡法院在创建“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过程中,领导重视,氛围浓厚,积极推行低碳、绿色的管理理念,注意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法官干警自觉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作为考核目标融入机关管理和各项工作,全院绿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环保措施特色鲜明,落实到位。
随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的不断完善与提高,西乡法院实现了办公无纸化、办案远程化、签章电子化,在极大便民诉讼的同时,节约了资源,降低了成本。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制度中,改造机关食堂,拆除高污染锅炉、建成“廉政灶”。提倡节电、节能、节水,提倡开会院机关干警自带水杯以减少纸杯使用,提倡爱护花草树木,打造花园式庭院机关。通过长远上着眼、细节上着力,西乡法院、法官的绿色形象、文明素质正在悄无声息又真真实实地不断改善。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4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政府召开的表彰命名大会上西乡法院被授予“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成为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