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后勤服务大楼腾挪背后疑点重重 谁是真正受益者

07.05.2018  09:36

  

  西北政法大学撤项的后勤服务综合大楼原址上

  一家无合同关系、无任何约定的企业

  盖起27层商品房 500多套公寓售罄

  疑问1

  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投了多钱?

  在三份协议中提到,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需投入拆除和重建费用共计4560万元。

  但在2012年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中显示,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拆除和重建费用有2560万元未支付,也就是说,直到2012年,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掏了2000万元。

  疑问2

  项目审批总建筑面积是多少?

  2006年7月11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政法学院建设法律服务综合大楼的批复》中提到,总建筑面积为48000平方米。

  但在2008年2月29日,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提到,项目总建设面积40000平方米。

  在同年10月23日,陕西省发改委《关于西北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提到,项目总建设面积40000平方米。

  实际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是多少呢?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西民二初字第00019号)中,西北政法大学起诉书中称:“大楼建成后,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将“综合楼”更名为“金鼎购物广场”,将约3.75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全部用于商业经营。”这是已经建成的一期。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期)的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期)一幢,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为35498.01平方米。而目前地面实际已盖成了27层。

  也就是说,当初陕西省教育厅批复的建筑面积为48000平方米,到目前为止至少72998.01平方米,增盖了24998.01平方米,这还不算已加盖的三层建筑面积。

  疑问3

  项目到底是谁掏钱建起来的?

  在西北政法大学与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就这块地的争议还在庭审中,2014年6月12日,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与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

  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信息,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质。

  而据一份《内部工程施工协议书》显示,该项目实际是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国某在负责,2016年3月19日,签订《内部工程施工协议书》,将工程打包给魏某浪,筹资垫付至本工程七层封顶。

  魏某浪又拉来舅舅窦某彬合作。窦某彬称,该项目前期资金是由自己筹措而来,后通过卖楼将大楼建起,但在后期却被合伙人魏某浪和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国某踢出局。

  而针对此说法,记者多次约魏某浪求证此事,未果。

  魏国某则称,魏某浪与窦某彬之间的纠纷,属于其家庭内部矛盾,与该公司没有关系。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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