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用鸭肉冒充牛羊肉卷出售 获刑四年六个月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去年我们节目曾经报道过西安灞桥的一男子李某将买来的鸭肉切片,装到牛羊肉包装袋里,就堂而皇之地冒充“牛肉羊卷”进行销售。最近记者获悉,造假的李某在一审被判4年6个月后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去年的10月23号,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团结村一小超市买的牛羊肉卷可能是假肉。警方赶到现场后,在该超市发现一些袋装的牛羊肉卷跟正常的牛羊肉卷色泽一模一样,但经过鉴定后,这些肉全部都是鸭肉冒充的,而这些假冒牛羊肉全部来自一个李姓男子。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他给市场送的假牛羊肉卷是和哥哥用鸭肉制作的,生产窝点就在灞桥十里铺街办高楼村幸福商城。他从市场以四五元一斤的价格买来鸭肉,直接切割成假牛羊肉卷,每个包装内仅装350克就能卖六七元。他们生产的假牛羊肉卷,主要销往城中村、批发市场、小火锅店等地,每天至少生产几十斤,多则一百余斤。随后,李某的哥哥落网。
今年的上半年,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自2012年6月起,和其哥哥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切片机将鸭肉进行切片,冒充牛羊肉卷装入印有牛羊肉片等字样的包装袋内,销往西安石化大道新北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辛家庙西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城中村的小超市、火锅店等处。在加工窝点内提取到其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0月23日销售的假冒牛羊肉卷的记录账本两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法官 宋春芳:被告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以假充真,用鸭肉冒充牛羊肉,进行加工生产、销售,销售金额达5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刑法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其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兄(主犯)抓获,有立功表现,故本院(一审)作出对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的判决。
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近日西安市中院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