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4S店销售员卖低价奔驰骗钱 或致1280万损失

17.10.2015  09:37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昨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了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销售顾问马国振涉嫌诈骗一案,据检方指控,马国振的诈骗行为给客户造成1280余万元损失。

  马国振今年31岁,甘肃兰州人。西安市检察院查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马国振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担任汽车销售顾问,对外虚构可用4S店员工身份以内部优惠价购买奔驰轿车、公司年底清仓可低价购车的事实,与31名受害人达成购车协议,要求31人将2047余万元购车款汇入其个人账户或汇入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公户,其中汇入马国振个人账户资金713万余元,汇入西安利之星公户资金1333万余元。经查,案发前,有10名受害人共计提取奔驰汽车13辆,车辆价值766万余元。而马国振给其他受害人实际造成经济损失1280万余元。为掩盖犯罪事实,马国振将汇入其个人账户及奔驰4S店公户资金732万余元用于弥补已售出的38辆汽车低价提车客户的购车款差价,剩余548万余元被马国振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马国振逃匿,后被警方抓获,2014年7月被刑拘(去年6月,华商报曾连续报道)。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马国振低价将车卖给较早交钱的客户,其中数万元的差价则从后面客户交的车款来弥补,导致后面客户无法提车,整个过程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对于公诉机关认定的涉案数额,马国振辩护律师提出了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