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郊一小区高楼落下矿泉水瓶 里面装满尿液

13.07.2015  15:25

西部网讯 最近,有热心观众向我们反映,在西安东郊一个小区,有住户从30多层的单元楼上扔下一个矿泉水瓶,让人更为气愤的是,这个矿泉水瓶装的还不是水,而是尿液,这让小区的住户们感到既气愤又不安。

根据热心观众的指引,记者来到了西安东郊的这个小区。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天前,他们也接到了小区住户的反映。

西安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好像是扔小便,9号楼,是晚上仍,你不注意抬头看,看不见。没砸到人,就砸到树上了。

小区的物业经理告诉记者,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一般很难查清究竟是谁扔的。作为物业,他们也只能提醒大家不要随意从楼上往下乱扔东西。

西安某小区物业经理:小区的租户越来越多,层次也就参差不齐,确实会有(高空抛物),经常都能看见从楼上扔下来塑料袋、垃圾啊乱七八糟的都有。我们在每个 单元的门口,醒目的地方,都会张贴严谨高空抛物的警示牌。我们只能倡议所有的业主来跟我们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这样的一个行为。

同时,这位经理告诉记者,在小区刚入住时,他们就和业主签订了《临时管理规约》,其中提到禁止随意丢弃垃圾、高空抛物,但由于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即使有业主或住户违反了这个规约,他们也没法进行处罚。

西安某小区物业经理:物业企业只是一个服务行业,他不具备行政处罚的权力,如果我们真的发现,首先我们会登门告知业主,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们会告知社区或者派出所。

小区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之前都碰到过高空坠物或抛物的情况,他们希望小区住户们提高提高自身素质,不要乱扔乱抛。

小区住户:高空抛物这个事肯定还是人的素质比较差,我记着这边是3号楼还是几号楼,丢一些小垃圾也还罢了吧,连一些女性特殊时期用的用品都给你丢下来。

小区住户:那边我不是弄的伞么,有时候人在外边坐的话,把那个伞就要打开,你不打开万一掉个啥东西。

记者调查发现,关于小区高空坠物或抛物的事件并不少见,那么,如果有人在此类事件中受伤该如何维权呢?作为肇事者或者物业公司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高空抛物或坠物伤人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我们也进行过报道。今年的5月25号,家住西安兴善寺西街一小区的路女士,爱车被楼上住户扔 的两袋垃圾砸中,车顶被砸出了手掌大的一个坑,前挡风玻璃也被砸碎了。而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5月1号,西安边东街一小区竟然有一把菜刀从楼上飞了下来。 所幸菜刀正好落在两个单元楼之间,并没有伤到人。

那么,对于高空抛物或坠物这种情况,小区的居民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小区居民:素质问题,你是业主的话,住户住在高层,你肯定要注意一点么,底下也有住户么,就不能随便往下扔东西。

西安某小区居民:那肯定不文明么,危险。我们应该谴责他么,主要是抓住他呢,抓住他要承担相应责任呢,让他以后不敢扔,这是最重要的。

有物业表示,对于高空抛物的情况,他们能做的就是对住户进行提醒或劝诫。同时尽力做好小区的清洁工作,希望借此能起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西安某小区物业:因为咱们(物业)没有执法权么。只能是劝阻再劝阻,因为你毕竟是物业么。你要是平常卫生很好的话,可能大家也都自觉了。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侵权责任法》颁布以后,我国对高空抛物或坠物伤人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律师李汉文: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凡是从高空抛物,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根据我们国家的《侵权责任法》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为这个行为造成他 人重伤甚至死亡的,有可能构成犯罪。高空坠物,比如在阳台上、窗户上,我们要防止挂靠或者搁置一些其它的物件,一旦造成他人损害的,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物业在这方面管理上有告知和管理的义务,如果物业没有履行这个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有可能也是民事损害赔偿的补充责任者。

李律师说,对于高空抛物或坠物如果找不到责任人的话,是要由整栋楼的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

律师李汉文:这个楼体所有的住户,都要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这个行为不是自己造成的,自己不是责任人,如果没有这种证据来证明的话,有可能这栋楼的其他所有的居住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