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西安为60岁以上"政府补贴人群"购买意外伤害险

10.07.2017  08:32

日前,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老龄办获悉,7月1日起,西安市政府为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五保”等“政府补贴人群”每人购买1份保险产品,西安市常驻60周岁以上老人也可自行20元投保一份最高保额为6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谁能保:

西安市60周岁以上常驻老人

去年,西安市新城区、灞桥区、莲湖区60周岁以上的部分老人可投保意外伤害险。经过一年的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2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西安市全市“铺开”。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该保险的参保对象为西安市常驻60周岁以上老人,覆盖地域范围为西安市全域。其中,西安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政府补贴人群”,政府为每人购买1份保险产品,西安市常驻60周岁以上老人也可20元自行投保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保什么:

赔付分伤残、医疗、照护等三类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老龄办了解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为“政府补贴人群”的中标保险公司。保险期限从2017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6月30日二十四时止。7月20日前,各区县老龄办(开发区有关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区县民政局(开发区相关部门),确定“政府补贴人群”人员,并汇总登记《西安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清单(政府补贴人群)》,8月31日前,各区县老龄办(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把《西安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告知单(政府补贴人群)》发放给已为其投保的每位老年人,让老年人了解保险名称、起止日期、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内容。

西安市60周岁以上常驻老人自行投保的,可到自选的保险公司购买其推出的保险产品,并到其指定地点办理投保手续,由个人支付保险缴费资金。

在赔付方面,分为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照护费用赔付等三类,将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对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照护费用,给予赔付。 华商报记者 赵浪

编辑:贾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