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安全新《条例》满月 交通"顽疾"仍多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李云峰 王勇)在街上行走,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人行道的地方,车辆行人相互较劲抢着通过;晚上开车,迎面的车辆开着大灯,刺得人几乎是睁不开眼睛。那这样的行为到底是陋习呢还是违规?不少人都模棱两可。从9月1号起,新修订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开始实施,类似的行为不仅有了明确界定,还有更加严厉的处罚。如今,一段时间过去了,条例的实施情况如何呢,许多人习以为常的交通陋习能否被纠正和约束么?
行人闯红灯 罚不罚?
首先我们来看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这种现象在中国司空见惯,属于交通整治中的“顽疾”。新实施的《条例》对行人闯红灯做出新规定:可以最高处罚50块钱。那么,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罚款有没有难度?提高罚款金额能不能遏制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呢?
9月18号下午,在西安市未央大道与凤城南路十字,民警正在对行人闯红灯现象进行纠正处罚。当红灯亮起时,有两位女青年不管不顾,径直走了过来。
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民警:红灯你看见了没有?
两名女青年:那我返回去。
民警:返过去那不可能。来,你过来。
民警随后将两人带到路旁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林旭民警:现在对你们处以50元罚款。
女青年:啊!可是我们现在没有那么多钱。
就在民警对女青年进行处罚教育时,一名中年妇女趁民警没有注意,一溜小跑闯着红灯过了马路。
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民警高璇:刚才明显是红灯,你为啥要闯着走呢?
中年妇女:我看没有车我才这么做,有车,就是有一个车我都不会闯的。
当民警要对这名闯红灯的妇女进行处罚时,她也说自己没带钱。
中年妇女:我刚买了鞋,没钱了。
经过批评教育,这名行人最终也接受了处罚。
记者:现在要接受处罚,那你怎么看这个新的规定?
中年妇女:我觉得挺好的,让我们记住了一次教训,下次就会注意。
记者观察到,半个小时内,在这个路口就有二、三十起行人闯红灯的现象。执勤民警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分别给予了警告、20元或者50元不等的处罚。记者注意到,民警处罚时,闯红灯的违法者很少有人愿意交纳罚款,都要找各种理由和民警纠缠一会儿。实在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才很不情愿地交了罚款。
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林旭:但是我们最后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罚款为辅。以批评教育为主也是为了让大家一步一步适应实施的这个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