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季:这些问题你遇到没?市民盼早点解决
从10月下旬开始,很多人就开始为供暖的各种事儿纠结,空置房为啥要收这么多供暖费?售房时说的市政供热,现在要换成自备锅炉供暖?物业不供暖居民会受冻?……
这些供暖的形形色色的问题,虽然涉及的仅是城市中某个小区或某一个体,却时刻反映着市民的呼声,时刻期盼着政府相关部门的解答。
热点一
说好的市政集中供暖不能兑现
【投诉】家住西安东三环半引路十字附近的史女士反映,小区是去年6月份交房,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市政供暖,后来又成了自备锅炉供暖,而且把锅炉房放在了小区幼儿园旁边,安全隐患很大,小区业主对此意见很大,今年供暖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
家住北郊草滩五路与尚稷路十字的赵先生说,今年是交房后第三个供暖季,开发商还不给供暖,原来说是市政供暖,后来又改成自备锅炉,物业说入住率太低,成本高今年仍无法供暖。
【分析】有的开发商在促销房屋时,往往夸大其词,口头承诺市政供暖,但实际买房入住后,却不能兑现,自备锅炉业主们不同意,因供暖时间价格等也谈不拢,供暖陷入僵局。
【建议对策】买房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查看购房合同时,要看供暖条款是否约定市政集中供热,而不是集中供热,因为小区锅炉供暖也算是一种集中供热方式。如果已经购房入住,碰到这种问题,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推举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维权。
热点二
空置房收费太高了
【投诉】家住西安长乐东路的张先生反映说,今年物业要收50%的暖气空置费,感觉很不合理。毛先生反映,在西郊红光路有一套房子,每年冬天不在这里住,但物业要让他按全额供暖费缴费,感到不合理。住在长安区王寺的王女士反映,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物业通知业主暖气费每平方米6元,空置房按照60%收取,感到不合理。
【分析】关于空置房的费用,每年都有业主投诉。在这方面,政策比较明晰,即对于市政集中供热用户,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如果是自备锅炉供暖小区,根据2016年10月20日《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具备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的居民小区,供热单位要积极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改革,基本热价按总热价30%确定。
【建议对策】自备锅炉小区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推举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维权。集中供热小区政策明确,遇违规收费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热点三
物业不供暖居民要挨冻
【投诉】李先生家住西安雁翔路,去年入住到新小区,今年还不供暖,大家都发愁今年冬天怎么过。 王女士住在朱宏路,入住也是第二年,物业也不准备供暖。杨先生住在港务区,楼上共有60多户业主,但整栋楼只住了他一家,物业不给供暖。家住西影路的李女士反映,小区就14户人,交暖气费的人太少,物业不供暖,物业住户协商不到一起,不知道怎么办。
【分析】一般小区不供暖,与供暖未按承诺方式导致业主有意见有关,也与入住率相关,如果入住率太低,供暖成本就会很高,分摊到每个业主头上的供暖单价就会很高,而空房业主也不愿意交费。
【建议对策】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推举业主代表,与物业方面积极协商。如果分歧较大,也可向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求助,推动问题的尽早解决。
对去冬供暖质量不满意 业主不愿交费给物业
小区一些业主对去冬自备锅炉供暖质量不满意,今冬不愿把供暖费交给物业,而是把采暖费一次性交给业主代表,再根据供暖质量分期支付给物业,但是物业不同意。
西安太白南路和科技路十字附近上上城小区的一名业主代表说,小区有住户264户,不愿意给物业交费的都是去冬家里供暖质量不好的,这些业主有两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多次给物业反映供暖温度不理想,物业不积极解决;二是晚上停暖时间长,这些住户普遍反映室内温度在14℃到16℃,体感偏冷。因此,今冬供暖前,这些业主商量后,决定把供暖费一次性交给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根据供暖情况按月提前5天支付给物业。“大家并不是不愿意交供暖费,只是担心像去年冬天一样供暖温度不够,觉得这样可对物业的供暖有一个监督。”目前,在业主代表处登记确认交费的有近40户。
对此,小区物业办的魏经理说,目前给物业交供暖费的有150多户,有32户业主给业主代表交费了。物业之所以不同意收取业主代表的费用,一是因为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只是和每户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二是分期支付供暖费也没有依据,目前西安市大都是一次性支付整个采暖季的费用。
对于业主提出的供暖质量问题,魏经理称,他们欢迎业主监督,可以以每个月为周期,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进行入户测温,按月进行温度记录确认。11月10日他们已开始给整个小区供暖,截至15日下午3时仍不交费的,他们将停止为其供暖。
分户计量供暖实行了6年 为啥突然要按面积计算?
华商报讯(记者李琳)家住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多位业主反映,2010年小区建成,已经自备锅炉供暖6年了,一直按热量表收费,现在物业要求按面积收费,觉得不合理。
业主:流量计费自由节能 为啥要改
自强西路的枫韵沁园业主李女士说,该小区有700多户,买房时家家都安装有热量表,供暖一直按照流量计费。对温度要求高的就开大点,觉得不冷的可以开小点,有时候不在家都可以关掉,像自己每年过年基本都有1个月不在家住,就关掉阀门了,这样节能又方便,也符合国家要求节能减排的政策。
但今年从10月份开始,物业在小区贴通知,说有住户热量表不准,要求大家交94元校验表,如果不验表就按照面积强制收费。
李女士称,自家91平方米,按照热量表结算每年暖气费2100多元,平均下来每平方米6元左右,而且这几年来每年用量都在增加,说明表是正常的,物业应该选择热量表结算异常的用户进行验表,要求全部住户验表不合适。
该小区业主史先生等人对此也有意见,他不能理解物业强制业主检测热量表,而且还要收拆装费。
物业:表用6年需校验 去冬供暖亏损
业主提供的物业公告上说,物业办已经到陕西省热能检测中心咨询,小区使用的热量表,质保期限为2年,通过6个采暖季的运行,出现多数热量表计量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每年提供一份热量表检测报告,确保计量无误。
通知上明确了每块表检测费64元,拆装费30元,并确定了统一检测和安装时间。之后的公告明确,热量表校验合格以及购买新表的收费方式不变,分基础运行费和流量费,未校验热量表和同意按面积缴费的按每平方米6.3元收费。
该小区物业一位主管解释说,小区供暖6年一直使用的原来的热量表,去年结算亏损严重,发现部分表有不走、走少的现象。经向相关部门咨询,才知道热量表要求3年校验一次,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因此发通知要求大家检验或更换热能表,小区目前的热量表是竖式的,热能检测中心收费64元,另外30元是雇人拆装的费用。
目前已经有部分业主的热量表经过检验,也有业主愿意选择按面积收费,收费率达到50%,采取哪种收费方式并不强制,但选择热量表必须提供校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