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实施淘汰黄标车 提前淘汰最高补1.2万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昨天上午,西安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西安市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作出通报。今年年底前,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必须按程序申领,逾期未申领的车辆一律按无标车对待,无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限行区域再扩大8个区县
据西安市环保局介绍,截至2014年7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既加重了环境污染,又增大了交通压力。据环保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占保有量7.3%的黄标车却占排放总量的34%,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一辆黄标车的排放相当于14辆国Ⅲ绿标车或28辆国Ⅳ绿标车的排放。
为此,实施主城区三环路内黄标车限行,12月起全面实施电子抓拍。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根据人口聚居状况,划定本辖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7月前电子抓拍系统全部投入使用到位。
提前淘汰最高获1.2万元补贴
2014年西安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为39967辆(不含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其中注册运营黄标车为16844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全市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非运营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金额由现行的2000—6000元,提高到4000—12000元。在2014年淘汰的可全额享受规定补贴,在2015年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的80%,2016年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予补贴。淘汰营运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此外,对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的,每辆再给予3000元补贴。
“污染车”强制报废淘汰
对达到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12号)报废条件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予以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对注销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办。
全市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应当全部予以淘汰,对未淘汰的黄标车不予以财政供养。对未完全淘汰黄标车的单位,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或转入、转出登记。
报废汽车禁止出售赠与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加强报废企业行业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回收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和擅自拆解报废车辆行为。
无标车主请尽快申领环保标志
目前,西安市仍有近6万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未申领环保标志,随着对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和查处的进一步实施,这些车辆将会被限行或遭遇处罚。为此,请这些车主尽快前往就近的环保标志申领点予以办理。咨询电话:029-85459074。
黄标车淘汰补贴如何申领?
据了解,西安市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在陕西鼎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西安市车辆淘汰联合服务窗口,每周五集中受理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地址为红光路37号。前往办理需携带的资料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和车主存折(单位车辆为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经办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咨询电话:15719188830。本报记者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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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车”:即达不到现行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均为老旧车;
“无标车”:无论是在用车辆还是新注册车辆,逾期未申领环保标志的,均属无标车,禁止上路行驶。
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2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2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8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