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贷款11月起不再交担保服务费 可省3000元

27.10.2014  18:01

          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20年期,需要缴纳3160元的担保服务费。11月1日之后,在西安地区,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省掉了。

>>公积金贷款平均可省三四千元担保服务费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10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 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

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这是为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昨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落实国务院三部门文件精神,从11月1日起,西安地区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向任何机构缴纳担保服务费等费用,降低职工贷款负担。贷款发放日期在11月1日之后的,就可以免交这部分费用。

西安的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在三四十万元的居多,贷款的年限以20年最为普遍。西安11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对于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是个好消息。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azf-gjj.gov.cn)公布的费率进行计算,20年期30万元贷款需要缴纳3160元担保服务费。从11月1日开始,这部分的费用可以省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要缴纳80元的抵押登记费用即可。

>>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调整政策,将此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规定,调整为职工连续缴足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新政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准入门槛,这对于刚就业的大学生和刚从外地调到西安就业的缴存职工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之前的政策是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缩短到6个月,这就意味着,大学生毕业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就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的原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心不予受理。

>>短信平台年底上线还款后将会收到提示

此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与西安市房管局等部门及受委托银行协商,适时推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满足缴存职工不同贷款需求,进一步降低职工的购房成本,提高贷款发放率。

目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着力推进信息系统升级,积极与房管部门协商进行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据了解,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1年开通全国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向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短信平台年底前上线,将提供还款提示、余额变动提醒、个人信息短信查询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