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享电动自行车试营一天即下线 回应:正在备案
运营公司连夜回收了共享电动自行车。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 昨天(6月27日)中午,有网友在网上贴出第一批共享电动自行车落地西安的消息,但今天许多市民反映,路上的电动自行车一辆都不见了。记者从运营商处了解到,由于收到城管部门的口头通知,为避免违反相关法律,他们已经紧急回收了这批共享电动自行车。
昨日亮相即遭阻止 运营商正向有关部门备案
昨天中午,住在科技三路和科技五路的部分市民发现,人行道上多出了十余辆红色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和使用方法与共享单车没有什么区别,许多人都尝试骑了一圈。据记者了解,投放这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是一家西安本地的网络科技公司,首批购置了5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昨天在高新两个路口共投放了20辆试用车辆。
但是今天早上就有网友发现,这20辆共享自行车不见了。共享电动自行车负责人王刚透露,由于当时收到城管执法部门的口头通知,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人行道涉嫌“占道经营”,另外由于执照上面还有部分瑕疵,这家公司连夜回收下线了这批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一说法也从辖区城管执法大队得到了证实。目前,王刚正在向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备案。
“昨天本身就是我们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的一个测试,就是为了发现其中的问题,既然发现法律法规上面的问题,我们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王刚表示,营运公司正在和政府协商,希望能够划分出固定还车地点,这样便于管理,用户借车也有固定地点。当所有的程序走完之后,这批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重新投放市场。
最高设计时速20公里 三环以内外都可以骑
前一段时间,西安市发布通告,拟禁止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所以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出现,许多市民开始疑惑,如果新政出台,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能否骑进三环以内?答案是:可以。
该电动自行车的介绍显示,车辆最高设计时速为每小时20公里,车辆净重在40公斤以下,符合现行的1999年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王刚出示的一份来自陕西省质监部门的鉴定报告显示,这批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范围,不属于西安市政府拟限定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项目。
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具备“共享”和“出租”两种功能,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可以进行“短租”,可以把电动车骑回自己家,不用的时候再还回来。王刚同时表示,该车辆解锁使用的应用程序需要实名认证,年龄在16岁以下或65岁以上,均无法注册使用电动自行车,同时,这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电瓶等重点部位均采用特殊工艺加固,避免了他人私自改装变更车辆功率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车辆的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