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意见”致力提高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水平
13.12.2015 10:5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要成立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市级有关涉灾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救助预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各涉灾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增强综合监测和预警能力,逐步提升系统性、综合性预报预警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各涉灾部门现有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提升灾害信息数据采集报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西安市将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制订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增加储备物资数量和品种,加强对救灾储备物资的统筹管理,建成市、区县两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灾后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管理。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搞好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区县、镇街、社区(村)为单位,结合实际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应急救灾工作队伍;建立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联动机制,培养和发展稳定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志愿者队伍。
“意见”要求,要将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记者梁璠)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3.12.20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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