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发通知规范“以案释法” 定期发布贪污受贿典型案例

01.09.2015  12:50

记者8月31日获悉,中共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以案释法工作提出了“四原则”以及“四要求”。

以案释法主要通过“法律六进”、“审判五进”活动,以及各大法制宣传日、节点,以办讲座、放普法电影等形式来展开,而其重点对象是包括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活动中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其中社会公众重点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居)民和流动人口等。

通知》指出,为突出典型案例,西安市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律师协会将重点选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行政作为类诉讼案例、行政赔偿类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债权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民事案件;其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等。这些案例会通过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召开 新闻 发布会、利用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与重要版面制作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栏目)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目前,西安已组建成了西安市以案释法专家库,共吸收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136名。《通知》出台后,西安全市将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各区、县要在年内组建一支不少于25人的以案释法工作队伍。 (董倩茹 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