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 预计16日好转

14.01.2016  09:23

  随着雨雪过程结束,关中地区空气污染扩散条件转差,持续维持在轻度—中度污染水平。今日(13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西安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预计16日西安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

  预计16日西安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从13日晚间开始,未来48小时内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中度—重度污染,个别区域还将会出现重度污染,预计到16日,随着冷空气到来,西安市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为有效控制人为污染,降低污染物累积速度,按照中省市关于空气重污染预警有关要求,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于14日起严格落实各项响应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在健康防护方面,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各级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大气污染,市减霾办希望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西安市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要求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区域限行。同时,在确保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

  环保部门将督导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并加大对燃煤发电企业、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此外,涉土施工作业及未建设密闭料场的两类企业生产须暂停施工。全市暂停涉土作业的工地及停产的两类企业名单须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市容部门在保证作业安全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要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禁止露天烧烤、垃圾杂物焚烧等行为,督促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停业。公安部门负责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大警力增强巡回劝阻力度。

  工作不力 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各项强制措施。

  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应急办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重污染日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