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消息,西安收购商品房作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该局正在研究制定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转换通道实施细则。
今年6月25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正式开始施行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的政策。根据通告,拟收购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收购范围: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2、选址标准: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能够独立成栋且距离城市中心较近;3、建设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4、装修标准:符合《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DBJ/T61-61-2011)规定的装修标准;5、收购价格:4500元/㎡以下。
针对目前已回购多少套的问题,11月10日上午9时45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告发布后,已有单位和个人陆续报名,但有多少套房子,这位负责人并未明确答复。
针对西安将回购多少套商品房、如何分配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该局正研究和论证出台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转换通道实施细则。(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