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六区等区域或将不许放炮 结婚时也不能放
昨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开幕。提请大会审议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住宅小区、高层建筑50米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城六区等拟为禁放区
修订草案规定,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行政区域,长安区韦曲、郭杜街道办事处辖区,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西安市人大内司委在审议时提出,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远郊区也已成为繁华的都市建成区,禁售禁放区域应当扩大,应在上述区域中增加阎良区新华路、凤凰路街道办事处辖区,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列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销售时间拟缩短15日
修订草案还规定,禁售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及其50米距离范围内,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风景名胜区、林地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军事设施所在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
修订草案规定,在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前五日至农历正月初五期间,可以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空气重污染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行政区域及代管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对比发现,这比目前条例执行的除夕前十日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可销售,在时间上缩短了15日,由原来的25日缩短至10日。
禁放区内结婚也不能放
修订草案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内,承办婚庆、宴席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或者宴席的市民提前书面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酒店、宾馆经营者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当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并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物业服务组织或者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全国444城已禁烟花爆竹
据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阎鸿介绍,随着大气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尽量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数量是缓解污染的必要措施之一。目前,全国已经有444个城市对烟花爆竹实施了禁放,其中地级以上城市101个,764个城市实施了限放,其中地级以上城市193个。
近年来,西安市民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声日趋强烈,且通过今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来看,社会对此已达成基本共识,因而有必要对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等规定进行调整。记者 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