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低保提至565元/人

24.11.2015  10:58

  23日下午,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市城市低保统一提高到565元/人。据悉,这是西安市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11次提高标准。

  截止今年9月底,西安市在册城市低保对象有3.28万户,5.92万人。按照共享均衡的理念,西安市决定,取消原来区、县两个标准,统一执行一个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65元/人/月。执行新标准后,一次性补差7个月(含春节增发一个月保障金)。

  “一定要把给老百姓办的实事办好,让每一名低保群众都能体会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市长董军说。他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将设立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的相关评审工作,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提供咨询。《办法》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安排资金专门用于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修缮和保养。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优秀近现代建筑标志的,最高可能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