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改拆迁受贿案件逐年攀升 10种手段隐蔽作案
城改拆迁对很多村民来说,意味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对于部分村官及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却是一块大大的“唐僧肉”,想办法扑上去咬一口。
村主任索贿520万5干部私分
高楼村地处西安东郊,拆迁改造前,数万进城务工人员,在高楼村居住、生活。
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初,在征地拆迁中,高楼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向原村集体土地租赁商卫某索贿520万元,其中吴某分得240万元,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某分得160万元,村原妇女主任吴某分得5万元,村委会原委员朱某分得5万元,村监委会原主任龚某分得5万元。
“这起案件非常典型,村组干部几乎全部参与拆迁受贿。”案发后,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区纪委通过多方调查核实,给予5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市城市征地补偿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负责征收、规划土地和基层街道、社区、村组协助征地补偿工作的人员,逐渐演变成收受贿赂的“主角”,有些还结成“利益攻守同盟”扎堆作案,造成“查办一人挖出一窝,办理一案带出一串”的局面。
索贿5000万用于融资担保和日常消费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东滩社区居委会原主任于某、原书记刘某受贿案,曾被中纪委通报。2009年底,于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该村与开发商实施联合开发为由,向开发商索贿5000万元,用于其个人融资担保和日常消费;刘某索贿3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雁塔区纪委给予于某、刘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分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城中村拆迁这话题确实很敏感,头绪多,杂乱无章,拆迁政策不明,需要兼顾多方利益,难度很大,也容易滋生腐败。”8月12日,从事拆迁城建的干部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截至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集体土地拆迁条例,只能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展工作。
这其中问题很多,村干部选举主要依靠宗族关系以及经济实力,因为农村人际关系复杂,为做成一些事情,必须通过宗族或者利益来笼络一些人、解决一些矛盾,在拆迁中,这些人也会通过不同途径参与拆迁,攫取利益最大化,谁也逃不出这种怪圈。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