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确定
记者5日从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获悉,西安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简称四险)的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从9月1日起企业开始申报,逾期申报的,将影响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
今年,缴费基数申报分2个阶段进行,无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
西安市本级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地点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各区县、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从2016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提醒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停止办理参保登记、增减变更、分户并户等有关业务。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按时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单位的增减变动和待遇暂停。
西安确定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
“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5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5798元的,以1579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160元的,以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
停薪留职、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5266元的,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
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6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160元或5266元确定。(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