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家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
导读: 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住房贷款新政,即: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西安11家银行发现,工、农、建、交等国有大银行及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已开始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但未见利率下浮优惠。
极少数银行尚无落地政策
“最新的情况是认贷不认房,即首套房认定标准是名下无房、无贷;或者是名下有一套房,但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再次购买按首套房标准,利率执行基准利率,首付三成。关于这一点,各家支行都是一样的。”昨日,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进一步咨询发现,国有五大行中,除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四家均已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只要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贷款就按首套政策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首付为三成。
股份制银行中,光大、民生、中信等多家银行已实施房贷新政。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尚无落地政策,比如兴业银行、浦发银行。
多数银行执行基准利率
央行规定“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记者采访发现,西安大多数银行按照基准利率执行,未见下浮优惠。
已执行新政的8家银行中,有7家执行的是基准利率。“对于银行来说,房贷业务不是主要业务,而且这块业务的收益比较低,所以房贷利率优惠幅度不会像文件中说的那么大,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也有极少数已经实行新政的银行,依然执行上浮利率政策。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工作人员说:“虽然已经执行了‘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但首套房贷利率依然上浮10%。”
举例说明
假设一套房款结清后贷款买二套房,总价50万元:
按照以前政策,大多数银行要求首付6成,则需贷款20万,利率上浮10%为7.21%,若贷款30年,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则利息总额为289215.01元。按照新政策,大多数银行要求首付3成,则需贷款35万,利率按基准利率6.55%算,若贷款30年,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则利息总额为45055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