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规范全市邮政营业场所用名

01.09.2016  10:34

   

  近日,西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邮政营业场所名称和使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区邮政企业和邮政营业场所用名。  

  西安局要求,集中清理企业办公场地和邮政营业场所内外标识、牌匾、铭牌、门头、印刷品等仍在使用“XX邮政局”名称,统一更换使用工商注册的规范名称;名称规范工作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对于在2016年10月1日后仍然用名不规范问题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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