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不动产权证“上岗” 现有房产证仍有效

01.07.2016  16:26

昨日,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并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华商报讯(记者 张小刚)昨日,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并颁发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首批证书多涉及民生工程

  昨日上午,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同时成立的还有蓝田、周至和户县不动产登记局。

  西安市的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也于昨日颁出,大部分为一些此前已申请的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据了解,新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在防伪上更科学。与现在许多居民手里的房产证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通过此不动产单元号即可锁定不动产的宗地信息。

  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起止日期、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透明。其中,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

   新旧证书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

  长期以来,西安市土地、房屋、林地(木)、耕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房管、林业、农业等多个不同部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张博介绍,这种情况的存在,既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也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以及“信息孤岛”等问题。

  华商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受理的房地登记申请尚未完成制证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张博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会影响市民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原证书不强制更换,但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将停止工作,不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对市民来说,如果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也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新证。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

   与开征房产税无必然联系

  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有一些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等,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刚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与降房价没有直接关系,与反腐并没有直接关联。同样,不动产登记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最基础内容,而税收问题要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因而不动产登记不等于会收房地产税,两者无必然联系。

  关于“登记发证工作中,‘小产权房’有可能会‘转正’”,王刚明确表示,不动产登记是要保护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产权,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记发证。